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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税费服务新体系特点,到2023基本建成的税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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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涉及几个方面

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第三条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

(七)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更好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钱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

(八)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九)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十)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

(十一)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2023税费服务新体系特点,到2023基本建成的税费服务

2022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一、正面回答

2022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1、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3、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5、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6、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7、商品储备免征印花税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二、分析详情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基本原则是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既有阶段性措施,又有制度性安排。既有减免政策,又有缓缴、退税措施。既有普遍适用的减负政策,又有特定领域专项帮扶措施。既有延续性安排,又有新增部署。既有中央统一实施的政策,又有地方依法自主实施的措施,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的特点。

三、税费种类有哪些

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有哪些?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好政策更需要落实好。今年确保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生根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策项目多、涉及税种费种多、涉及企业户数多,操作实施要求高、市场主体期待高,时间紧、任务重,税务部门目前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各项落实工作。

——明确落实“责任书”。税务部门将把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从税务总局到省市县税务局均成立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工作专班,继续用好近几年税务部门探索总结的抓政策落实“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操作,确保政策红利及时送到市场主体手中。

——紧盯施工“倒计时”。每一次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对税务部门而言都是一次紧张的“倒计时”,为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征管准备工作,税务系统倒排工期、全力推进,联合财政部等部门第一时间制发公告,明确具体政策规定和征管操作办法;第一时间部署到位,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升级调整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政策好操作、易实施、快落地。

——铺设快享“高速路”。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一方面,依托税务系统全国统一的政策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标签体系,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短信、“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开展“一对一”政策推送和“点对点”辅导提醒;另一方面,继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进一步简流程、简材料、简方式,力求税费政策红利以最快速度直达市场主体。

——推送税费“红利账”。税务部门将继续扩大推送税费优惠红利账单试点范围,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将税费优惠红利账单推送给纳税人和缴费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同时,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政策效应分析,算清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实施的“效应账”,让政策效应在充分释放中更好展现。

——筑牢纪律“防火墙”。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征收“过头税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偷税骗税,特别是运用好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常态化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严肃查处骗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不法分子,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税务系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更高标准抓好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的落实,切实提高政策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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